一、办理遗嘱服务,当事人应提供:
遗嘱咨询:本人或家属陪同均可,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;
遗嘱登记: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,房产证等有关财产证件原件;
遗嘱查询:本人,携带身份证原件;《遗嘱证》原件;
指定查询人,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;《遗嘱证》原件,当事人死亡证明;
遗嘱提取:指定提取人,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;《遗嘱证》原件;当事人死亡证明;
遗嘱变更: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;《遗嘱证》原件;
遗嘱撤销: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;《遗嘱证》原件;
二、立遗嘱需要提交的资料:
1、立遗嘱人的身份证原件、继承人身份证号、户口本;非中国居民的继承人需知道护照号。
2、房屋:房屋产权证、购房合同,没有房屋产权证与购房合同的需携带与该房产有关的一切证件。
3、车辆:机动车登记证书。
4、储蓄存款:存折、存单、银行卡。
5、公司股权: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(加盖公章)、在工商局登记备案的章程原件或复印件+盖章(工商备案的公司公章)。
6、股票、债券、基金、理财产品:到开户机构开具证明,需有开户账号、开户人姓名、开户人身份证号、开户行、开户机构公章。
7、与立遗嘱财产有关的公证书、法院判决书、离婚协议书等相关证明。
8、指定遗嘱查询人与提取人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。
三、已经立有其他形式遗嘱的当事人,须携带遗嘱原件供咨询人员参考。
四、河南遗嘱库提供的遗嘱样稿仅供当事人参考相关格式,内容由立遗嘱人自行负责。
五、遗嘱登记必须本人亲自办理,不得代办。遗嘱原件由河南遗嘱库委托第三方保管。
六、所有登记的档案,必须经过河南遗嘱库法律服务团队的审核方可有效。如需要完善资料或重做的,请予以配合。
七、河南遗嘱库法律服务团队仅对当事人提供的文件做形式审核,以及当场签名和按手印的事实行为进行独立见证,不对财产的归属和内容的真实性、合法性负责。
八、文盲、无法朗读、无法书写、无法签名、严重耳背、严重视力模糊、有精神病史的人群,只能办理遗嘱咨询,能否办理遗嘱登记 和保管视现场情况而定。
九、进入现场请勿大声喧哗,谢绝拍照。
十、遗嘱信息不全、不提供规定的资料、不按规定办事、不听从工作人员指导,将不予办理遗嘱业务。
十一、办理要求:
1.年满18周岁及以上,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;
2.立遗嘱人户籍及资产均在大陆;
3.除咨询外,能够前往登记中心进行现场办理;
4.意识清醒,口齿清楚、视觉正常、听力正常;
5.有一定文化基础、认识字、能讲普通话;
6.资产在自己或其他共有权人名下。
备注:最终解释权归河南遗嘱库运营管理方所有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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